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6k92pzrTE78UeVEZyIc-g?pwd=ugb8
提取码: ugb8
(二)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8523193099
环评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518-85520105
电子信箱:lygluran@http://m.szscji.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6k92pzrTE78UeVEZyIc-g?pwd=ugb8
提取码: ugb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美狮贵宾会·(中国区)官方网站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美狮贵宾会·(中国区)官方网站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lygluran@http://m.szscji.com/
邮件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卢工(收)1560515291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